12月4日下午,信息工程学院全体教职工在怀德楼B410会议室开展普法学习活动。本次学习的内容包括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。
学院学科办兼党政办副主任郭乃瑄带领大家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。2024年2月27日,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,公布了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,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。保密法的修订颁布,是我国保密法治建设进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,为保护国家秘密安全,更好维护国家主权、安全、发展利益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。《保密法》规定,一切国家机关、武装力量、政党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。这表明所有公民、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,没有任何例外。深刻认识修订颁布保密法的重要意义,增强学法用法的责任感使命感。准确把握保密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,提升依法治校的能力。宣传贯彻实施好保密法,为维护国家秘密安全提供坚强法治保障。
教工第二党支部支部书记朱锦新带领大家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,保障数据安全,促进数据开发利用,保护个人、组织的合法权益,维护国家主权、安全和发展利益,制定本法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,适用本法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开展数据处理活动,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、公共利益或者公民、组织合法权益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该法主要包括数据安全与发展、数据安全制度、数据安全保护义务、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、法律责任等。
朱锦新还带领大家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。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,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,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,根据宪法,制定本法。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,任何组织、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活动,适用本法。主要包括:个人信息处理规则、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规则、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、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、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、法律责任等。
摄影:孙久